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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学者
旨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学科发展需要,重点引进一批国际一流学者或国家级人才。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做出突出业绩贡献,具有领跑、开拓的能力或潜力;
4.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关待遇
1.聘为讲席教授(长期)或长聘岗;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2.学校原则上为入选者按相应聘任岗位兑现薪酬待遇,提供精装修新房一套,或相应价值的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
3.学校原则上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讲席教授(长期)/长聘岗(一岗)入选者一事一议,长聘岗(二岗)入选者200万-600万元,长聘岗(三岗)入选者100万-400万元;
4.学校积极为入选者在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在科研场地、科研条件、招生指标等方面为入选者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回国工作1年以内。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支持政策
1.聘任岗位:聘为教授(事业编制);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薪酬待遇: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领先的薪酬待遇,还可获其他绩效收入,上不封顶;
3.安家费/住房:提供丰厚的安家费或相当价值的精装修新房一套;
4.科研经费: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为从事高水平研究创造条件;
5.工作条件:①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空间;②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6.生活服务:①认定为黑龙江省B类人才,在就医、交通出行等方面提供优待政策;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③为子女提供自幼儿园到高中的优质教育资源。
7.发展保障:①学校为入选者配备国内成长专员,提供全过程成长成才助力;②同时可聘请入选者国外导师/合作者作为国际成长专员,强化现有国际合作基础,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特别说明:上述待遇具体额度可联系人事处或相关二级单位了解咨询。入围答辩但未通过者,经评审可聘为“神舟学者”教授岗位,学校提供优渥的薪酬待遇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在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方面积极提供帮助。
神舟学者
旨在面向海内外汇聚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出色的学习研究履历。
神舟学者:创新发展潜力大,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具备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当的学术水平和成长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神舟青年学者: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具备成长为该领域国家级青年人才的发展潜力。
3.“神舟学者”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神舟青年学者”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相关待遇
1.“神舟学者”入选者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神舟青年学者”入选者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薪酬待遇(含国家、地方部分):“神舟学者”入选者80万元/年(税前),“神舟青年学者”入选者50万元/年(税前);
3.科研启动经费(含国家、地方经费):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神舟学者”入选者100万-300万元,“神舟青年学者”入选者50万-150万元,根据工作计划分年度拨付;
4.入选者可获高水平成果奖励和科研绩效等其他收入,上不封顶;
5.入选者符合学校及所在学科规定“申报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采取双导师模式,执行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备案制;
6.入选者的发展通道一般为学校长聘岗位;
7.学校积极为入选者在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在科研场地、科研条件、招生指标等方面为入选者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博士后
旨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学科发展需要,重点引进一批国际一流学者或国家级人才。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做出突出业绩贡献,具有领跑、开拓的能力或潜力;
4.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关待遇
1.聘为讲席教授(长期)或长聘岗;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2.学校原则上为入选者按相应聘任岗位兑现薪酬待遇,提供精装修新房一套,或相应价值的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
3.学校原则上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讲席教授(长期)/长聘岗(一岗)入选者一事一议,长聘岗(二岗)入选者200万-600万元,长聘岗(三岗)入选者100万-400万元;
4.学校积极为入选者在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在科研场地、科研条件、招生指标等方面为入选者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春雁英才计划
学校面向具有优秀学术潜质的校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实施“春雁英才计划”,选拔入学满2年但不超过5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的博士生,入选者可聘为副研究员岗位。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依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的“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高校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实施招聘,经国家评审的入选者可聘为副研究员岗位。